根据《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规定,由考生本人提出加分申请,于2017年12月6日起至12月12日止进行了拟加分公示。2017年12月14日,收到实名反映白轩不符合“大学生村(社区)干部”加分政策。经核查,白轩不符合笔试加分政策规定,现将取消其笔试加分的情况公告如下。
原标题:关于取消白轩笔试加分的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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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宜宾市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取消笔试加分情况表.docx
宜宾市事业单位2017年第二次公开考试招聘取消笔试加分情况表
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报考单位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服务已满年限(年) 服务类型 申请加分(分) 核查情况
白轩 女 1984.08 宜宾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不动产登记中心(房产交易中心) 不动产登记人员 17201006 2 大学生村(社区)干部 4 取消加分
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7年12月19日